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⾦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(申請表下載處)
⼀、依據財團法⼈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⾦會113年7⽉10⽇(113)尚余慈善字第002號函辦理。
⼆、獎助資訊,說明如下:
(⼀)申請時間:113年8⽉15⽇⾄113年9⽉25⽇。
(⼆)名額和⾦額(每校以推薦3名為限)
1.台南市⾼中職在學學⽣55名,每名獎學⾦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2.台南市國中在學學⽣60名,每名獎學⾦新台幣捌仟元整。
(三)申請資格:需符合下列條件。
1.⽬前就讀台南市國⺠中學及⾼中職學⽣,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⾦者。
2.家庭經濟困頓,致有無⼒完成註冊,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。
3.學業成績〈⼀般學科-領域〉
(1)普通⾼中、⾼職學校平均七⼗五分以上〈或⼄等以上〉,無任何⼀科不及格者。
(2)國中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⼗分以上〈或甲等以上〉,無任何⼀科不及格者。
4.綜合表現〈⽇常⽣活表現〉 國中/⾼中/⾼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。
(四)申請證件
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,資格不符、資料不全者,將喪失申請資格。申請資料及所檢付之文件,恕不退還。
1.填具申請書。
2.清寒證明書正本⼄份。〈持有鄉鎮公所低、中收入⼾證明或村⾥⻑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薦、訓導主任、校⻑予以證明,以上⽅式三擇⼀〉。
3.112全學年度(含上.下學期)成績證明書正本⼄份 。
4.⼾⼝名簿影本⼄份。
5.學⽣證正反⾯影本⼄份。
(五)審查:由該會董事會評定後將得獎學⽣名單公佈於該基⾦會網站。
(六)發放⽅式:由該會發函各學校,由學校通知受獎者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學⾦(預定於113年10⽉12⽇(六)臺南市南⾨勞⼯育樂中⼼頒獎)。
三、其餘資訊,詳如附件或逕洽該會;電話:(06)2892423 分機111 陳⼩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