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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健署製作「加熱菸危害」海報連結網址

一、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,依第15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 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,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,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。
二、加熱菸危害宣導海報2款(危害警示款)、(迷因炎上款)雲端 連結如下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 /1Zk1LO3fYzVaXCVwu_Ed-j3Ux6Z0NltzT?usp=sharing
三、國健署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置有「電子煙防制專區」(網 址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 nodeid=444),另於Yahoo奇摩搜尋引擎建置「大口呼吸無 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」主題專區(網址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topic/2020health),持續 製作相關資料,提供多元菸害(包括加熱菸)及電子煙危 害相關素材,請多加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