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

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
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;另請多加關懷、了解學生身 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三、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,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