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67063A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期新興毒品常偽裝為電子煙彈(如摻入「依托咪酯」, 俗稱喪屍煙彈),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甚鉅,施用後可能衍生交通事故等公共安全風險。
三、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,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;持有電子煙罰 3 到 5 萬元,毒駕將吊銷駕照,同車乘客最高罰 1 萬 5 千元。
四、電子煙已全面禁止,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 品「依托咪酯」。面對毒品應「不毒不回」,拒絕誘 惑、堅決反毒拒毒駕,共同守護校園安全。
五、相關宣導海報如
附件1及
附件2。